抖音作为一款短视频平台,为了提升用户的参与感和信任感,鼓励创作者通过优质的内容和合理的互动方式来吸引用户。然而,有些创作者在值播过程中频繁诱导互动,以获取折扣、福利、低价特权、购买商品资格等优惠条件,这种行为被称为“诱导互动”。
一、什么是“诱导互动”?
诱导互动是指创作者以获取优惠为前提条件,通过口播、管理员弹幕、贴纸、字幕、背景板等推广方式,诱导用户进行无意义的互动行为。这些互动行为与获取优惠之间实际上没有关联,或者无法兑现,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交易体验。
二、如何认定“诱导互动”?
为了判断是否存在诱导互动行为,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认定:
1. 互动行为:创作者要求消费者用户发表与介绍商品无关联的无意义评论,如“拍了”、“想要”、“666”、“报名”等;要求消费者用户“点攒XX下”;要求消费者用户浏览值播间XX时长等。
2. 获取优惠:创作者承诺消费者用户可以获得折扣、低价特权、购买商品资格、可报名等优惠条件,但实际上这些优惠与互动行为之间没有真正的关联,或者无法履行。
3. 违规示例
(1)某创作者在值播间宣传,下单购买商品后,在值播间停留5分钟,同时发表三遍“已买666”评论,可48小时内发货,不互动的15天发货;
(2)“一定要扣666报名参加才能领取福利”;
(3)“拍了的打3遍拍了优先发货”;
(4)“扣5遍尺码上一个库存”。
三、如何避免“诱导互动”?
频繁的诱导互动行为会影响消费者的交易预期和观看体验,扰乱了平台的交易秩序。因此,抖音平台不鼓励此类互动行为。创作者与用户互动时,应坚持合理、客观的态度,不得以获取虚假优惠进行利益诱导性质的互动。
平台鼓励创作者通过以下方式提升用户的参与感和信任感:
1. 发布秒杀商品时,说明秒杀商品的库存,避免使用有歧义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描述;
2. 合理引导用户参与互动,如“喜欢主播的点个关注哦”、“喜欢产品和主播的,加入粉丝团,下次值播不再错过”;
3. 合理控制发放“福利”的节奏,避免长时间“憋单”(长时间宣传优惠信息诱导互动、商品不上架)。
通过以上措施,创作者可以提升用户的参与感和信任感,同时避免诱导互动行为的发生。